《信用证进口货物质押监管作业规范》等2项国家标准获批颁布
2014年6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颁布《信用证进口货物质押监管作业规范》(GB/T 30837-2014)、《契约承运人服务质量要求》(GB/T 30838-2014)两项国家标准。此两项国家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信用证进口货物质押监管作业规范》(GB/T 30837-2014)从一般要求、前期准备、合同谈判及签订、订舱委托、订舱、进口申报、 检验和出质、质押物监管、质押物提取、定期报告、巡查制度、质押解除、培训、风险识别、责任保险等方面,规定了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物质押监管中主要业务环节的作业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物质押监管中的监管方、质权人和出质人等相关企业,亦可作为对货物质押监管业务进行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契约承运人服务质量要求》(GB/T 30838-2014)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内部管理、服务供应商评估与选择、提\运单风险控制、承运人责任的法律风险控制、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规定了契约承运人服务的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以及和与行业有关的企业。
上述两个标准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上述两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的另外30项国家标准、9项行业标准也已颁布实施。
2014.07.15